第十八课 家庭
家庭是古近东世界核心的价值,与华人文化有相似的地方。
一、婚姻习俗
1世纪犹太人的婚姻习俗可以分成3个阶段。
A. 谈婚
儿女的婚事通常由双方父母安排。两个家庭可以来自不同的村落,家长会讨论婚事涉及的财物问题,例如礼金等。
B. 订婚
1. 谈婚成功就来到订婚,双方订立一些彼此都同意的安排。男女在这个阶段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只是还未同房。这个阶段大概一年,新郎会在父家房屋旁边建造新房子。考古发现当时房屋的分布,是密密麻麻地连在一起,父亲的家连于儿子的家,小的房屋都围在一起,中间是公用的庭院,三代同堂。男方会为女方留下订婚信物,如戒子、礼物等。大概一年后就进入第三个阶段,迎接新娘及举行可能长达7天的婚宴(视乎经济地位)。

2. 在这样的背景下读约13–17章(耶稣的“道别讲话”),就可以看出耶稣的话有订婚的意味。在约14:1–3,耶稣说他离开不是丢弃门徒,而是去为他们预备地方,然后再来接他们,就像新郎对新娘说的话。耶稣并重复地说要赐一些东西给他们,如同订婚的礼物:圣灵保惠师(约14:16)、平安(约14:27)、神的道(约17:14)、使门徒成圣(约17:17,也就是新娘的预备,参林后11:2及弗5:27)、荣耀(约17:22)。
C. 结婚和婚宴
1. 犹太人的婚礼由拉比主持,新人在帐棚之下。中世纪和现代的犹太人婚礼都有“婚幕”。这个词出现于诗19:5,《和合本》翻成“洞房”,意思是遮蓬或内室。这个意象是新人在“婚幕”之下结婚后,就从“婚幕”出来。犹太人的神学说这是新的创造。
2. 结婚之后,新人和其他人就浩浩荡荡地游行,让所有人都看见和知道。就如诗19篇说神的荣耀好像太阳出来,让每个人都知道。看见宇宙的荣美,我们就明白神存在(罗1:19–20)。
3. 赛25:6说,将来神的救恩来到,就好像设摆宴席,人人都欢喜快乐。

二、家庭关系
A. 希罗世界的家庭法规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前384-322)曾经讨论家庭法规,说:“关于家庭管理有3部份:第一是主人对仆人的家规,第二是父亲对子女的家规,第三是丈夫对妻子的家规。”在他心目中,家庭有主仆、父子和夫妻3种关系。男人是家中最大的,是头,也是最高的权威。
B. 新约圣经的家庭法规
新约圣经谈到家庭法规也有相似的地方(弗5:22–6:9;西3:18–4:1;彼前2:13–3:7;还有提前、提后、多)。以下用弗5–6章为例:
1. 这篇讲论也分3部份:夫妻(弗5:22–33)、父子(弗6:1–4)和主仆(弗6:5–9)。
2. 新约书信第一代的读者都明白希罗文化的家规运作,知道在家庭的权力架构之中,丈夫是至高无上的,妻子在其下,再下面是儿女,仆人在最底下。当他们听到保罗说妻子要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23)的时候,心中都会说这是当然的吧。但是,保罗接着却说了一些不同的话:丈夫不是最大的,因为基督来了,家庭的权力架构就要改变;并且丈夫要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圣经把当时的文化颠覆过来。在家庭之中,基督才是头,丈夫的责任更多,爱的责任更多。
3. 保罗提到一些当时读者熟悉的话之后,每每都加上另一些话,例:
a. 弗5:22─在吩咐妻子要顺服丈夫之后,加上“如同顺服主。”
b. 弗5:25─在吩咐丈夫要爱妻子之后,加上“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c. 弗6:1─儿女要“在主里”听从父母。
d. 弗6:4─父亲不要激怒儿女,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父亲不可按自己的心意行事,因为他不是最大的。
e. 弗6:5─仆人要听从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因为在肉身的主人之上,有至高的主。
f. 弗6:9─主人要善待仆人,因为大家“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主人不是最大的。
4. 以前男人是最大的;现在基督来了,每个人都在基督的主权之下。今天也是一样,主基督来到我的家,家庭的权力架构就应该改变,因为每个人都要事奉敬拜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