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首到耶路撒冷及其他教会(加11824

 

一、保罗首到耶路撒冷(加1:18–20)

A. 加1:18

1. 此后─原文这节以“此后”开始,可见保罗是顺着次序去记述事情的发生。“此后”连接上一节“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最直接的理解是保罗在大马士革之后过了3年。但有学者指“此后”可以连接加1:16,也就是保罗去阿拉伯之前。

2. 三年─可以理解为整整3年,但较有可能是不足一年也算为一年,意思是“在第三年”。无论如何,保罗在归主后和首次到耶路撒冷之间的大概3年里,大部份时间都在阿拉伯宣教。保罗这样说,是要表明他的职事和他所传福音的独立性。

3. 保罗信主后等了一段时间才上耶路撒冷,一来他要去阿拉伯传福音,二来他曾是犹太教的热心分子,考虑到自身安全而没有立刻去。事实证明犹太人的确会对保罗带来危害,而保罗要逃离大马士革往耶路撒冷去,也是因为犹太人要谋害他。

4. 去见矶法─保罗这次访问耶路撒冷的目的。“矶法”是彼得的亚兰文名字,“矶法”和“彼得”的意思都是石头。除了加2:7、8以外,保罗一贯称彼得为矶法,包括在其他保罗书信。这里保罗没有介绍彼得,并用亚兰文名字来称呼他,可以确定加拉太人对彼得有一定的认识。原文动词“见”在新约只出现一次,意思是“探访”或“要认识”。从文法和语言学角度看,应翻译为要认识某人,与他结交。保罗没有说为什么要去耶路撒冷认识矶法,但原因可能有几个:

a. 当时彼得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

b. 保罗认为彼得是耶路撒冷教会宣教事工的推动者,会较为认同保罗的工作。

c. 彼得有跟外邦人交往的经验,例:徒10章记载他曾向哥尼流传福音。

d. 彼得熟悉耶稣基督的生平事迹,所以保罗除了想认识彼得,也想通过他认识历史上的耶稣。

5. 和他同住了十五天─保罗特别指出“和他[矶法]”,表示这次探访是私人性质。在这15天,保罗住在彼得家中,彼此谈话、讨论、交流,不但能够更认识彼得,也可以通过他更认识耶稣的生平。加1:18展示了3年和15天两个时间,为要突显保罗用了3年那么长的时间在阿拉伯,没有跟使徒有任何接触,相对于后来跟彼得只相处了15天,表达他和耶路撒冷使徒的所言所行有所不同。

 

B. 加1:19

1. 这句按原文直译:“但我没有看见另一个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保罗要指出他所见到的除了彼得以外,只有耶稣的兄弟雅各,而且不是西庇太的儿子或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可3:17、18)。按加1:19在原文的表达,保罗没有把主的兄弟雅各看为十二使徒之一。

2. 保罗这次耶路撒冷之行只见过彼得一位使徒,没有见过另外11位,而且只是顺带一提偶然见到耶稣的兄弟雅各,因为他只用了“看见”这个分量不及上一节的“认识”的动词。保罗往耶路撒冷是要“认识”矶法,没有“看见”其他使徒,除了雅各。可能其他使徒当时不在耶路撒冷,或者他们不想跟从前迫害教会的保罗见面,只有彼得和雅各愿意接待他。

3. 在这次探访中,耶路撒冷的使徒,无论个人或群体都没有影响到保罗,甚至彼得也不是教导保罗或授权保罗去传福音的人。

 

C. 加1:20

1. 这句按原文直译:“我写给你们的[东西],[你]看,在神面前,我没有说谎。”

2. 写给你们的东西─指加1:13–2:11整段话,因为保罗正在和敌对者争辩,所以“东西”一定包括他在这段话中的自传性论证,也就是辨明他所传福音的内容是来自耶稣基督的启示,以及他的使徒职分来自神的呼召。

3. 你看─这动词是命令式,为后面的话“在神面前,我没有说谎”加强语气,就好像是誓言的宣告,让神作为证人,加强保罗没有说谎的真确性。

4. 说谎─不单指说不真实的话,还有存心欺骗之意。保罗信主后3年左右才上耶路撒冷作私人探访,见到彼得和雅各及逗留了15天。这样的相遇不能使保罗成为耶路撒冷教会所差的使徒,所以他指着神起誓,确证他的使徒身分是来自神。

 

二、保罗到犹太以外的教会(加1:21–24)

A. 加1:21

1. 以后─原文是“此后”。这个连接词带出保罗访问耶路撒冷之后的事。

2. 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境”是地域、地带之意,不是指政治上的行政区。叙利亚的名城是安提阿,而基利家的名城是大数,也就是保罗的故乡。在使徒行传中,叙利亚和基利家常是一并提及的。保罗先提叙利亚,因为那是他传福音的主要地区,在地理上也较接近耶路撒冷,然后才提基利家,因为离耶路撒冷较远。

3. 从加2:1可以知道,保罗两次造访耶路撒冷之间大概相隔14年,期间他在叙利亚和基利家传道,和使徒行传的记载吻合(徒9:30提到基利家的大数,徒11:26提到叙利亚的安提阿)。保罗是在他的第一次宣教旅程(徒13章)之前去这两个地方传福音的。

 

B. 加1:22

1. 这句在原文是被动式:“对于在基督里的犹太众教会,我没有按面孔被认识。”

2. 那时─指保罗在叙利亚和基利家传福音的时候。

3. 犹太众教会─主要是原来的耶路撒冷教会,在司提反殉道后因着逼迫而分散在各处的教会,也包括先前由耶路撒冷的门徒带领归主的信徒所组成的教会。

4. 按面孔─意思是“面对面地”。在保罗两次造访耶路撒冷之间的十多年,犹太众教会没有和保罗建立面对面的关系,保罗没有以基督徒的身分被犹太众教会的人认识。保罗要强调他和犹太众教会没有联系,因此不可能受到耶路撒冷使徒的影响,也没有从他们接受任何教导。

 

C. 加1:23–24

1. 这两节经文的主词是加1:22的“犹太众教会”。

2. 听说─这词印证犹太(包括耶路撒冷)众教会的信徒没有和保罗一起。他们听到消息说先前逼迫众教会的保罗,现在正传扬真道,而这真道是他先前所残害的。

3. 真道─在原文是“信心”、“信仰”,其实就是“福音”的意思。

4. 残害─在原文是“消灭”、“想消灭”。

5. 归荣耀给神─荣耀神、颂赞神之意。犹太众教会的信徒听到保罗归主和传福音的消息,就因着他的缘故归荣耀给神。这就证明保罗所传的福音与早期耶路撒冷教会所传的福音是一致的,是他们所认同的,而犹太教基督徒教导人要守律法和割礼才能得救是错误的,是“别的福音”(加1:6–7)。

6. 我们要分辨犹太教基督徒与犹太众教会的信従:

a. 犹太教基督徒─先前是犹太教信徒,后来信了耶稣,但仍然教导人除了信耶稣以外,还要靠守律法和割礼才能得救。加拉太信徒正是受了这些人的迷惑而离开保罗传给他们的真道(加1:6),甚至把保罗看为敌人(加4:16)。

b. 犹太众教会的信従─他们是来自耶路撒冷教会,也就是使徒的教会,但现在分散在犹太省的众教会。他们所传的是纯正的福音,也认同保罗所传的福音是正确的。然而,保罗在加拉太书的论述中表明,他所传的福音内容不是来自耶路撒冷教会的教导,而他的使徒职分也不是耶路撒冷教会所赋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