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再到耶路撒冷215

 

保罗一步步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从耶稣基督的启示而来:这福音并非倚靠人的教导(加1:13–17),不是来自耶路撒冷教会(加1:18–24),也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无关(加2:1–10)。

 

一、保罗再到耶路撒冷2:1–2

A. 加2:1

1. 此后─原文这节以“此后”开始,保罗同样是顺着时间次序来叙述他信主后的事。

2. 过了十四年─若按时序来说,“十四年”最直接的理解是从保罗前往叙和亚和基利家的时候算起,也就是接着加1:21。保罗离开耶路撒冷往叙利亚和基利家之后,经过了14年才再次造访耶路撒冷。相隔那么多年才再到耶路撒冷,主要原因是保罗上次在耶路撒冷时生命受到威胁(徒9:29–30)。

3. 巴拿巴─保罗这次和巴拿巴同去。他们有两次一起到耶路撒冷的旅程,分别是徒11:27–30记载的赈灾之访和徒15:1–4的耶路撒冷大会之访,而加2:1–10所说的很可能就是前者。巴拿巴原名约瑟,是在塞浦路斯长大的利未人,由于事奉殷勤,使徒称呼他“巴拿巴”,意思是“劝慰子”(徒4:36)。他也是马可的表哥(西4:10)。他顺服神、乐于帮助信徒(徒9:27)、倚靠圣灵,和保罗一起承担重要的事工。

4. 带着提多同去─动词“带着”在原文是分词,隶属主词“我”,所以主张带同提多往耶路撒冷的是保罗。提多是保罗的属灵儿子(多1:4),由保罗带领归主,后来成为保罗的同工。保罗曾经在哥林多教会的慈惠之事上赞赏他(林后8章)。不过,使徒行传没有记载有关提多的事,连名字也没有提及。保罗在加拉太书提到他,显示加拉太信徒认识他。提多是没有受割礼的外邦弟兄,保罗带同他和巴拿巴同去耶路撒冷,可能想藉此展示神在外邦人中的工作,表明犹太人也可以接纳没受割礼的外邦信徒为同工。

 

B. 加2:2上

1. 奉启示─原文是“遵照启示”,但根据上下文,可能只是简单指“受了启示”。按加拉太书惯常的记述,这是从神而来对保罗个人的直接启示(加1:12、16),叫他上耶路撒冷去,目的是“对弟兄们陈说”。

2. 弟兄们─原文是“他们”,指耶路撒冷的信徒。

3. 陈说─传达,或把一些话放在人面前,让人考虑。

4. 所传的福音─根据上文,指保罗在叙利亚和基利家所传的福音(加1:21)。保罗把这福音向弟兄们陈明,让他们评估。他们要作决定,或是接受,或是拒绝。

 

B. 加2:2下

1. 背地里─原文是“私下”之意。

2. 有名望之人─指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很可能是加2:9提及的“教会柱石”:雅各、矶法和约翰。保罗除了向耶路撒冷教会的信徒陈明他所传的福音,还要向作教会柱石的领导者陈明,听取他们的意见。

3. 惟恐─恐怕、惧怕之意。

4. 徒然奔跑─保罗恐怕他过去和现在都是“徒然奔跑”。保罗常以赛跑作比喻,劝勉人努力去完成一些事。达到标竿,就是达到终点,获得成功;如果失败,所做的便是“徒然”,徒劳无功。按上文下理,保罗刚从外邦之地回到耶路撒冷,他害怕的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拒绝承认他向外邦人宣教是合法的,或者拒绝承认外邦人可以不用守律法而成为基督徒。如果是这样的话,教会就会分裂为两派: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一旦教会分裂,保罗就会觉得他过去和目前的工作都是徒然和失败的。

 

二、提多无需受割礼(加2:3)

1. 但─原文是反语词,用来否定先前所说的事,表示先前所说的“徒然奔跑”没有发生,然后保罗转到新的话题,再提及提多。

2. 与我同去─原文是“连与我在一起”。

3. 虽是希腊人─原文只是“是个希腊人”。“希腊人”指说希腊话并活在希腊文化下的外邦人,也就是并非活在犹太文化之下的人。

4. 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原文是被动式:“他没被迫受割礼”。神拣选了提多这个外邦人,而且他在耶路撒冷教会的信徒中也没有被迫受割礼,显示他们并不认为割礼是救恩所必需的。外邦人只要归向耶稣,就可以得救。

5. 提多的案例确立了一个原则,就是外邦信徒不需要遵守犹太人的律法。既然在耶路撒冷母会中的外邦人不需要被迫接受割礼,在外的加拉太教会更不应强迫外邦信徒守律法和接受割礼。

 

三、坚守福音的真理(加2:4–5)

A. 加2:4

1. 假弟兄─那些自称基督徒,但保罗并不认为他们是基督徒的人。根据上文,可能指耶路撒冷教会中那些坚持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的犹太教基督徒,或更确切地说,是法利赛派的犹太基督徒。

2. 窥探─假弟兄已经偷偷走进教会作窥探的工作,就像侦探一般暗中侦查信徒在基督里的自由。

3. 自由─指外邦信徒不必受割礼而得称为义,以及不必遵守摩西律法的要求,也不用跟随犹太人的生活方式。

4. 我们─指保罗、巴拿巴、提多及他们所代表的安提阿教会;引申而言,指保罗已经建立的外邦人教会,包括加拉太教会。在那次保罗和巴拿巴、提多探访耶路撒冷教会之时,有些假弟兄走进耶路撒冷教会,调查他们听到有关保罗的报告,就是保罗接纳没受割礼的外邦信徒进入神子民的群体。保罗认为这些假弟兄违背福音真理,因为他们否认福音的普世性。

5. 要叫我们作奴仆─假弟兄的目的是要叫在基督里有自由的人,重新受制于律法之下作奴仆。

6. 保罗这样重述在耶路撒冷教会发生的事,要指出如今加拉太教会也面对同样的危机。割礼派信徒企图把摩西律法加诸加拉太信徒身上。如果加拉太信徒都遵守摩西律法,就会带来两个可能的后果:基督教成为犹太教的教派,或者加拉太教会分裂成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个教会。两种情况都是保罗不愿看到的。

 

B. 加2:5

1. 我们─根据上文,指保罗和巴拿巴。

2. 一刻的工夫─一点点的时间,就是很短的时间。

3. 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保罗和巴拿巴在这件事上完全没有让步,也没有让提多受割礼。他们坚决不让提多受割礼,因为割礼有重要象征意义:顺服律法。如果认同提多受割礼,就是认同守律法是外邦人进入教会的必要条件。

4. 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这是保罗和巴拿巴对那些假弟兄没有一点容让,没有一点顺服的原因。原文这句的意思是“要使福音的真理继续和你们在一起”,而“你们”指一般外邦信徒。当时保罗和巴拿巴要采取坚定的立场,才能为外邦信徒保存福音的真理。很可能那时耶路撒冷教会有人要求提多受割礼,而这个情况跟加拉太众教会目前的情况相似。事实证明,保罗当日在耶路撒冷所采取的立场,也适用于现在的加拉太教会。保罗当日所做的,也可以在真理的装备上教导和坚固加拉太信徒。

5. 福音的真理─参考加2章其后的论述,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什么是“福音的真理”:

a. 人际相处的层面─外邦信徒可以不用受割礼,也不用遵守摩西律法和饮食条例。从加2:11–14可以看到,外邦信徒不用守犹太人的饮食条例,可以平等地和犹太信徒一起成为神的子民,享受在筵席之间的交谊。

b. 救恩的层面─所有人都是因信称义,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而不是因守律法称义(见加2:15–21)。因此,即便是犹太人,也要因信称义。正因为所有人都是因信而不是靠行律法称义,外邦人就可以在律法以外,也就是在不用守割礼和饮食规条的情况下,跟犹太信徒合成神子民的群体,平等地相交,一同进食,一同敬拜。

 

四、结语

本课是保罗自传性陈述的延续,谈及他再次到耶路撒冷,报告他在叙利亚和基利家等外邦之地所传福音的内容。保罗并以提多为例,证明耶路撒冷教会的信徒也普遍接纳这位没受割礼的外邦信徒。可惜,耶路撒冷教会中有假弟兄从中挑拨,非要外邦信徒受割礼不可。因此,保罗要再次确立外邦信徒不用守律法和割礼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