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课 以亚伯拉罕论证因信称义(加369

 

一、引言

1. 保罗以加拉太信徒的属灵经验来论证因信称义之后,再以旧约圣经的记载,也就是亚伯拉罕的事迹来论证因信称义的真理。选择引用亚伯拉罕的事迹来作答,可能的原因包括:

a. 使保罗的论点更有力─创17章清楚记载神以割礼为他跟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立约的记号,犹太教基督徒可以此证明,加拉太信徒如要在亚伯拉罕之约上有份,得着神赐亚伯拉罕的福气,就必须按照旧约圣经的吩咐接受割礼。因此,保罗就抓紧这位犹太人心中的核心人物,来说明亚伯拉罕得着神的喜悦,并且与神立约,不是全然倚靠割礼,而是更重要的,因着亚伯拉罕的信心。

b. 回应信徒错误的想法─加拉太信徒可能认为犹太教基督徒主张要守割礼,并没有否定保罗的信息,而是补充了保罗信息的不足,所以在福音之上加上割礼并非不对。针对这种错误的想法,保罗提出他对亚伯拉罕事件的看法,要跟主张受割礼之人的立场划清界线。

2. 从这节经文开始,保罗连续引用连串旧约经文来论证。旧约经文和保罗的评注交替出现。保罗是参照了犹太拉比讲论圣经的做法,就是先以一个引句开始,突显一个命题,然后在讲论中再证明这个命题。加3:6的命题就是出自创15:6。然后,拉比会在讲论中把一段经文与另外几段主题相同的经文连接起来。所以,保罗在加3:6–14这8节经文中,就引用了6段旧约经文,并且当中都包含了将要讲论内容的“钥词”,一如拉比讲论经文的做法。在加3:6–14,这些钥词分别是“信”(加3:7、8、9、12、14)、“义”(加3:6)、“称义”(加3:8、11)、“外邦人”(加3:8、14)和“福”(加3:14)。

 

二、圣经的证据(加3:6)

1. 正如─意思是“提出比较”,就是和上一节作出比较。加3:5说神赐圣灵给信徒,又在他们中间行异能,是因为他们听信福音,所以“正如”表达这就如同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一样。

2. 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这个引句出自《七十士译本》的创15:6,因此在措辞上跟《和合本》的经文有少许不同,但意思是一致的。保罗选用创15:6,明显是因为这节经文把“信”和“义”连接起来。亚伯拉罕的信,在于他完全相信神赐给他的应许,就是他的后裔要像天上的星那样多。保罗没有以亚伯拉罕的义行(创14章)作为他被神悦纳的根据,也没有提及他接受割礼为与神立约的条件(创17章)。保罗把割礼这件事省略,为要强调“唯独信心”:并不涉及义行或是割礼。

3. 算─指神把“义”算入亚伯拉罕的帐户上。亚伯拉罕与神有正确的关系,神赐给他“义”的地位,纯粹由于他相信神的应许,而不是在神面前有应得酬报的行为。“义”或“称义”是藉着信而来的,不是藉着遵守律法。

 

三、以信为本的人(加3:7)

1. 你们要知道─用了命令式语法。这个命令由连接词“所以”带出来,因此是连接加3:6的论述,是从加3:6引申出来的结论:加拉太书的读者要继续留心听以下的话。

2. 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就是加拉太人需要知道的事。“以信为本的人”指与亚伯拉罕同有一样信心的人,他们就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属灵的后裔。因此,在属灵的层面上,信主的外邦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言下之意,保罗告诉加拉太人不需要像亚伯拉罕一样受割礼才能成为他的子孙;只要对神有信心,在属灵上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了。今天我们都是藉着信心,才能有份于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并藉此得福及得着救恩。

3. 就是─翻译为“才是”比较恰当(参《和修版》),表达出“只有”那些以信为本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子孙”不是指血统关系,而是属灵关系)。

 

四、万国因亚伯拉罕得福(加3:8)

1. 并且─这节经文以这个连接词开始,显示它并不是进一步支持上一节的陈述,而是要把保罗的论证向前推进。

2. 圣经─指旧约圣经的其中一部份,也就是保罗要引用的那些旧约经文,论及神藉着与亚伯拉罕立约而应许要赐福给他。

3. 圣经……预先看明─是拟人化的说法,意思是神透过圣经所说的话。神无所不知,而圣经是神的话语,所以神透过圣经说话是理所当然的事。

4. 既然─“由于”之意。圣经预先看明的事,也就是神预先知道自己会做的事,就是使外邦人因信称义(也可以理解为神要因信称外邦人为义)。

5. 因信─形容神称人为义的行动,与加2:16的“因信基督”相同。神根据真信心称人为义,不论是亚伯拉罕的信心,还是外邦人的信心。亚伯拉罕提供了信心的模式,因此那些像亚伯拉罕一样有信心的人,都会一同得福。

6. 称义─这个词在这里是主动语态,强调那称人为义的是神。神不但称亚伯拉罕为义,也要称外邦人为义。

7. 早已传福音─原文的意思是预先宣告好消息。这句的主词是“圣经”,用了拟人法来表达圣经预先宣告好消息。

8. 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是好消息的内容,是神对亚伯拉罕的重要应许。这句话引自创12:3的最后一句“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有人认为保罗参考了创22:18“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一句,而把“万族”改为“万国”,加上“国”在当时流行的意思是“外邦人”,正合乎保罗所要表达的:论证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也实现于犹太人教会内的外邦信徒身上。换言之,保罗的引句合并了创世记的两节经文,为要证明圣经见证了神把外邦人包含在他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气之内。

9. 因你─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被视为福音的预先宣告,主要因为这两个字。它们在原文同时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a. 地方性─可以理解为“在你身上”,意思就是万国都在你身上得着福气。

b. 媒介性─可以理解为“藉着你”,意思就是万国都藉着你得福。

如果把加3:7–8放在一起看,意思就是外邦人藉着跟亚伯拉罕在属灵上的关连,就有份于亚伯拉罕所蒙受的福气。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可以称为福音的预先宣告,是由于福音所说的因信称义,早已隐藏于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之内:外邦人要藉着信,与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五、一同得福(加3:9)

1. 可见─在原文是一个推理词,意思是“因此”。

2. 以信为本的人─重复加3:7的用词,指那些从信心取得他们身分的人,也就是本着信心而活的人。

3. 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6说亚伯拉罕所得的福是因信称义的福;加3:8说万国(包括外邦人)都必因亚伯拉罕得福;加3:9就要表达靠信心过活、对神有信心的外邦人,都可以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就是像亚伯拉罕一样得着因信称义的福。亚伯拉罕如何因信称义,外邦人照样可以因信称义。

4. 一同得福─保罗不是说“一同得称为义”,因为接着在加3:10–14,他就会根据圣经来辩论“律法和咒诅”与“信心、称义和祝福”的对比。因此,保罗在这里使用“得福”一词,使这节经文跟加3:14前后呼应。

5. 加拉太的煽动者认为,只有亚伯拉罕的子孙才可以同享亚伯拉罕的福;保罗却指出,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能够和亚伯拉罕一同得着因信称义的福,正如神和亚伯拉罕立约时所预先看见的。保罗给加拉太人这个信息:信心就是蒙福的途径,而他们已经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所以他们不必再听那些煽动者的教唆,以为要靠守律法和割礼才能得福。

 

六、结语

1. 神在旧约已经应许亚伯拉罕,是福音的预告。神预先知道自己会按照因信称义的原则来称外邦人为义,于是向亚伯拉罕预告万民都要藉着他蒙神赐福。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要因亚伯拉罕信心的回应,并按照亚伯拉罕称义的样式,得着福气。原来因信称义的真理,早已存在于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之中。神的心意是把福音传给外邦人。信心是蒙福的途径,以信为本的人才可以和亚伯拉罕同得因信称义的福,而守割礼、饮食规条、律例等,都不能使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

2. 在旧约时代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中,我们已经看到因信称义的真理,而这个真理不会随着时代而改变,所以我们和我们的教会都应该坚定不移地持守这个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