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课 长大为嗣子()(加417

 

加拉太信徒已长大成人,是神的儿子和后嗣,已经离开属灵婴孩的时期。保罗指出了一条他们认识耶稣之前和之后的分界线,代表着两个不同的阶段。

 

一、未成年的嗣子(加4:1–3)

A. 加4:1

1. 我说─表达“我的意思是”,显示往下要说的事跟加3:23–29的论证有关,是上一段论证的阐明及扩充。

2. 承受产业的─这个名词跟上文相连,保罗在这里较详细地解释它的意思。保罗把上一段提及作神的成年儿子的观念,跟脱离奴役的观念连接起来。“承受产业的”和加4:7的“后嗣”在原文是同一个词,保罗以这个词的前后呼应,把加4:1–7划为一个单元。

3. 但为孩童的时候─意思是当还作孩童的时候。保罗先描述一个未成年的承受产业之人的景况。

4. 却与奴仆毫无分别─未成年的嗣子在身分和权利上是合法继承者和产业主人;但实际上却与奴隶毫无分别。“毫无分别”当然是用了夸张法,因为他在身分上是儿子,和奴隶一定有分别,只是在自由行动方面,两者都要听命于人,无权作主。

 

B. 加4:2

1. 师傅和管家─“师傅”是监护人。监护人和管家是不同的人,责任分别是监管和照顾未成年的嗣子。少年主人受到监护人和管家约束、监管。

2. 父亲预定的时候─到了父亲指定的时候,嗣子就脱离约束得自由,并真正成为产业的主人。保罗可能借助希罗时期的法律习惯,就是父亲有权决定监护人和管家对嗣子的监管期何时结束。父亲为了特殊原因而在遗嘱上指定监护人的任期,要在儿子到了某个年龄才结束。遗嘱生效时父亲已经死了,但是监护人的任期仍然要等到指定的日期才能完结。

 

C. 加4:3

1. 也是如此─这个短句在原文位于句首,直译是“我们也是这样”。保罗把加4:1–2应用到属灵的范畴,指出我们在属灵意义上还是“孩童”的时候,就像未成年的嗣子在自主权方面和奴隶没有分别,也“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

2. 受管于─原文的意思是被什么什么所劳役、支配。经文的结构强调在未成年时就像受支配一样。

3. 我们─指犹太和外邦基督徒。加4:5说“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而加4:6就转为“你们既为儿子”,显示加4:3–5的“我们”也包括了“你们”,也就是加拉太的外邦信徒。在加4:6–7,保罗又在“你们”和“你”之间摆动。因此,虽然加4:3–5说的是“我们”,但是加4:6–7却说是“你们/你”,可见保罗在加4章开始时已经同时想到犹太人和外邦人。另外,加4:5的“律法以下的人”不是单指犹太人,因为耶稣不是只为犹太人提供救赎及儿子的名分。犹太和外邦信徒都曾活在律法之下,也就是“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加4:3)。因此,“我们”是指所有基督徒,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

4. 小学─这个词会在加4:9再度出现,届时再详细思考其意思,现在暂且接纳是指“基本原则”。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曾经被一些基本原则所管理。

 

二、基督使嗣子成年(加4:4–5)

A. 加4:4

1. 及至时候满足─从救恩历史的角度看,当神指定的日子来到。整件事全权由神决定,他按照自己的旨意决定耶稣基督降世的日子。神儿子的出现,标志着“时候满足”了。犹太教认为弥赛亚的出现和死人复活都是神的终末行动,标志着今世的结束和来世的开始。保罗深信世界的终末已经在基督来到时闯进世界,所以说“及至时候满足”。从前被律法奴役、在属灵意义上作孩童的人,如今藉着基督的到来,得以脱离被奴役的景况。

2. 为女子所生─意思是由女人所生。神差遣他的儿子的方法是由女人所生,强调神的儿子有真实的人性,并他和人类合一的事实。神的儿子不但藉着那个女人进入世界,也从她那里取得属于人的一切特性,只是他是无罪的。

3. 且生在律法以下─“生”字和上一句为女子所“生”是完全相同的字。神的儿子生为犹太人,活在摩西律法的要求之下。正因为基督顺服律法来生活,他才可以背负律法的诅咒。

 

B. 加4:5

1. 要─这个连接词表达这节将会指出上一节论述事件的目的。

2. 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和修版》的翻译更贴切:“使我们获得儿子的名分”。这个目的从属句,表达“得着儿子的名分”是“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的目的。

3. 律法以下的人─指犹太人和外邦人,也就是全人类。因为“律法以下的人”和接着的“我们”平行,而“我们”包括了犹太人和外邦人。“律法以下的人”也包括外邦人,可能因为保罗想到那些认为要守律法才能得救的外邦信徒。保罗要指出,无论是犹太还是外邦信徒,都要透过耶稣基督的救赎,才能获得神儿子的名分。

4. 得着儿子的名分─意思是被神所收纳,成为神的儿子。收纳为儿子的观念源于救恩历史,从以色列被称为神的儿子开始。其后,信徒也藉着基督和圣灵的工作被收纳到神的家,成为神的儿女。

 

三、对加拉太信徒的意义(加4:6–7)

A. 加4:6

1. 在加4:6–7,保罗把说话的对象从加4:3–5的“我们”转为“你们/你”,可见保罗现在要针对加拉太信徒说话。

2. 他儿子的灵─就是圣灵。加拉太信徒因信得着神儿子的名分后,神就差圣灵进入他们心中。保罗把圣灵称为“他儿子的灵”,可能要和上文强调的“儿子”观念一致:基督是神的儿子,被差遣是为使信徒获得儿子的名分,而加拉太信徒也就是神的儿子。信徒属于神的证据,在于有基督的灵在心中,并因这心中的灵,可以用神儿子所用的话来称呼神,呼叫“阿爸,父!”

3. 心─一贯的意思是指人的整个内在生命,包括思想、感情和意志。基督的灵进入信徒的心,让信徒“里面的心”作神的居所。神差遣圣灵进入信徒的心,是救恩历史中一个客观的事实。

4. 差─指出圣灵被差遣,是基于基督被差遣。两者是平行的。

5. 阿爸,父─圣灵在信徒心中代表信徒向神呼叫“阿爸,父!”这样的称呼见证基督的工作建立了信徒与神之间的亲密关系。“父”在原文是希腊词,而“阿爸”是其亚兰文音译。耶稣用“阿爸,父”来称呼神(可14:36),也曾教导门徒在祷告中称呼神为“父”(太6:9)。“阿爸,父”这个双重称谓,反映耶稣跟信徒分享了他自己与神独特的关系。当然,耶稣和信徒仍然有分别,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身分是直接和固有的,而信徒的儿子身分是藉着耶稣而得。

 

B. 加4:7

1. 可见─在原文是连接词,意思是“所以”。

2. 不是奴仆,乃是儿子─圣灵进入信徒的心,表明他们已获得儿子的名分。原来作奴隶的,现在被收纳为神的儿子。每个加拉太信徒都是长大成人的儿子。

3. 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这节经文包含一个明显的进程:奴隶→儿子→后嗣。当然,这个儿子是被收纳的儿子。作为神的儿子,加拉太的每个信徒都已因信称义,并要得着终末的救恩,至终在神的国里享受永生。

4. 靠着神─意思是由于神自己的作为。因此,神不但是信徒承受产业的源头和赐予者,也是收纳信徒为儿子的那一位。信徒得以成为后嗣,是由于神主动介入和工作。既然如此,加拉太信徒如果把自己重新放在律法的约束之中,就等于回复到属灵的孩童时期,辜负神让信徒成为儿子的心意。

 

四、结语

从属灵的角度而言,没有基督的人都是未成年的人,不能承受产业,并同时是没有自由的奴隶。保罗用“奴仆”和“嗣子”把这个教导合并起来。从救恩历史的事实看,基督的来临不但使人脱离奴役,也使人被收纳为神的儿子。就信徒的主观经历来说,神儿子的灵既进入信徒的心,信徒就能够享受被收纳为儿子及成年嗣子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