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罗马书(二)
一、文体
A. 书信
罗马书有标准的书信格式:
1. 抬头—甲给乙、问安(罗1:1–7)。
2. 结尾—最后两章循例交待事情,例:行程、一连串问候等。
B. 清单、诗歌、荐函
罗马书整体的架构是书信,信中也有使用其他文体,例:
1. 清单(罗3:10–18,9:25–29,15:9–12);
2. 诗歌(罗11:33–36);
3. 短荐函(罗16:1–2)。
C. 哲辩
1. 这是希腊哲学的论述方式,以尖锐问题突显对话伙伴的谬误,或以老师教导学生的方式驳斥错误论点。哲辩文体贯穿整卷罗马书,例:罗2:1–5、17–29,3:1–9,7:7、13等。
2. 如果作者能够洞悉读者心里隐藏的前设或疑难,并以设问方式提出具体答案,就能增强作者的说服力。
二、全书结构
A. 起首语(罗1:1–7)
宣布全书主题:因他的名相信而顺服(罗1:5)。
B. 感恩(罗1:8–15)
展示保罗与罗马信徒在过去及将来的伙伴关系。
C. 论题(罗1:16–17)
1. 福音将神的救赎大能施予一切相信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
2. 福音显明神的义,而这义是“本于信而归于信”(罗1:17,《新译本》)。
D. 两个论点(罗1:18–4:25)
1. 在罪里,犹太人和外邦人是一体的(罗1:18–3:20)。
2. 在基督里,犹太人和外邦人团结一致(罗3:21–4:25)。
E. 结论与转折(罗5章)
因着神的工作,人重新得到神的喜悦,脱离将来神的愤怒,并且人与神在基督里和好。
F. 澄清疑问(罗6–8章)
1. 恩典鼓励人犯罪?(罗6:1–7:6)—保罗说明人在基督恩典里(不在律法之下)的新生命的伦理实践含意。这段经文尝试解释罗3:5–8关于恩典鼓励人犯罪的误解。
2. 律法与罪(罗7:7–25)—阐明律法在人犯罪一事上的角色。关于律法和罪的关系,罗3:20,4:15,5:13、20,6:14,7:6都有提及。
3. 律法与福音(罗8章)—福音不但没有废除律法,更是高举律法。这是一段“向前看”的经文:从信徒在基督的灵里得生命,到万物得着救赎,最终信徒与基督同得荣耀,彻底扭转人活在神愤怒之下的光景(罗1:18)。
G. 过渡经文(罗9–11章)
处理之前提出的问题:“犹太人有什么长处?”(罗3:1)更重要的答辩,是指出以色列人的不信不会废弃神的信实和应许。
H. 回应与行动(罗12:1–15:13)
1. 教会与社会(罗12–13章)─人要以具体行动回应神的恩典。保罗先提出“信徒合一”为重要价值,并教导:
a. 信徒之间—实践互爱。
b. 对在上有权者—予以尊重。
2. 信徒合一(罗14:1–15:13)─特别指示信徒如何互相接纳、保持合一,代替互相排斥及审判。
I. 报告与邀请(罗15:14–33)
保罗交代未来旅程的计划,并期望罗马教会参与其中,在他的旅程上有份。
J. 问安与总结(罗16章)
1. 保罗最后以举荐(罗16:1–2)、问安(罗16:3–24)和三一颂(罗16:25–27)作结。
2. 关于罗马书完整性的疑问,不同圣经抄本在结尾部份的记载不一,其中:
a. 拉丁文《武加大译本》—欠缺罗15:1–16:23。
b. P46抄本—罗16:25–27的三一颂放在罗15章结尾,但仍然保留罗16章。
c. 教父书信—特土良(Tertullian,约155-约220)、爱任纽和居普良(Cyprian,约210-258)的书信没有提及罗16章。
可能的原因:由于此信送往罗马,所以后来加上罗15章;另外,罗16:17–18警告造成纷争混乱的人,跟罗1–15章没有什么关系。
3. 保罗从未踏足罗马教会,为何问安如此冗长?可能的原因:
a. 保罗在以弗所认识了百基拉夫妇(徒18:18)。
b. 公元49年革老丢的驱逐令使这些信徒逃到亚细亚或其他地区,可能因此见过保罗。
三、写作目的
A. 为西班牙宣教之旅作准备
1. 保罗没有清楚说明写信目的,但是书信的开首和结束部份都交待了他往罗马的计划。他打算先去耶路撒冷处理献金事宜,然后到访罗马,再往西班牙宣教。如果保罗要向西宣教,就必须在安提阿以外寻找据点。要是罗马教会愿意协助他,必然事半功培。
2. 罗15:24说“蒙你们送行”,意思是希望罗马教会在保罗去西班牙的路途上给予物质支持,成为他的宣教旅程的赞助人。而为了得到教会支持,保罗必须在信里表明自己所传的是纯正的福音。
B. 反省及总结犹太人的问题
罗马书有不少篇幅处理犹太人的问题,是保罗处理这个问题的反省及总结。过去,保罗曾在哥林多和加拉太教会跟犹太基督徒激烈争辩,此时他把争辩后的思想总纲写出来,使罗马教会有所认识及防备。不过,他没有详细交待犹太基督徒的言行和思想架构。
C. 邀请教会为耶路撒冷代祷
1. 有人认为罗马书其实是保罗到达耶路撒冷后宣读的讲辞。保罗这次为耶路撒冷募捐,是为了修补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之间日益分化的关系。在罗15:30–33,他明确请求罗马教会为他到耶路撒冷的旅程代祷。既然要为此行代祷,他自然要列出自己的信仰宣言。
2. 不过,纵然耶路撒冷之旅是保罗写罗马书时关心的事,却不是他写罗马书的主要目的。他真正关注的,反而是日后的宣教行程,就是到访罗马教会及更远的西班牙。
D. 牧养罗马教会
1. 劝勉信徒纳税(罗13:6–7)─保罗的劝勉反映他清楚当时罗马发生的事,就是民众抗议税吏滥收间接税。保罗劝勉信徒在混乱及动荡的局势下顺服掌权者,作尊重法纪及社会秩序的榜样。
2. 劝勉信徒要和谐合一(罗14–15章)─保罗力劝“强壮”和“软弱”的弟兄姊妹和谐共处。“强壮”的信徒可能讥笑“软弱”的过于迷信习俗规条,而“软弱”的信徒反控“强壮”的对敬虔生活的原则太随便。保罗强调,无论何人都不应以自己所有的夸口。福音的真义,就是大家在基督里都是平等的─同为罪人,同样站在耶稣基督的挽回祭这救赎基础之上。
四、全书特色
全书最大的特色,就是论述主线清晰,立论理据严谨慎密,教义讨论每每以设问的辩论方式引入,并且在讨论期间广泛引用旧约圣经,完美展示作者怎样把旧约和新约圣经的真理连贯起来。
五、本书主题—因信称义的福音
1. 罗马书是把因信称义的道理阐述得最透彻的书卷。圣灵在历世历代都使用这卷书,呼召神的子民回到信仰的正路上。有学者尝试以因信称义的主题为主轴,把整卷书连贯起来。
a. 罗1:16–17─保罗告示全书主题: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
b. 罗1:18–3:20─交代因信称义的背景,就是人的罪,包括外邦人的罪、神的选民犹太人的罪,以及普世人类知道有神却不认神的罪。因着人的罪,随之而来的是神的愤怒、“任凭”与审判。这段经文证明世上所有人都同样圈在罪之下,没有一人能够因遵行律法而在神面前称义。
c. 罗3:21–5:21─正面阐释因信称义(人称义乃因着信)的道理,包括:因信称义的彰显(罗3:21–31)、榜样(罗4章)、福气(罗5:1–11)和根基(罗5:12–21)。保罗阐述神怎样在律法以外为人预备救恩,使人因相信耶稣基督得以白白称义。
d. 罗6–8章─表面上,保罗连续不断地解答连串问题,但是从他的回答内容可见,经文论述依然严谨受制于“因信称义”的中心思想。例:保罗淋漓尽致地演绎哈2:4“义人必因信得生”一句,并把义人因信得生的真理,作为因信称义带来成圣生命的论据。
e. 罗9–11章─保罗着力辩护因信称义并没有抵触神的应许。期间他解释神拣选的主权(罗9:1–29)、以色列被弃是咎由自取(罗9:30–10:21),以及处理关于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得救的问题(罗11章)。
f.. 罗12:1–15:13─信徒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
2. 保罗在罗马书极力指出,因信称义的福音是为普天下人预备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即使目前以色列人在真理上绊倒了,但保罗深信他们最终必因信得救。